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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确实是武,无比锋利的武,虽然看起来有着青春少女的外,内在早已被诺顿铸就成摧金断铁的炼金刀,材料或许就是参孙的骨头。
谁也不知道诺顿是怎么做到,作为龙族炼金术成就上的极,诺顿的造诣远远超过人类的认知。
“好,我们认输。”叶胜拍了拍手,表示为参孙的表现喝彩。
如果你的对手只靠一根手指就能斩断白,恐怕没有人会想要和这种东西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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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是怎么做到的?”酒德亚纪很好,“你看起来就像一个人类女,龙族在外貌上成为人类的时,除了内在其他部分也会变得和人类相似的。”
“因为我是个活灵。”参孙按在自己的胸口,“跨越生与死的界,主君最伟大的杰作。”
参孙拉开了自己的对,足以切开白玉的手指划开自己胸口就只需要那么轻轻一,叶胜和酒德亚纪都看到了她身体内部的构,没有五脏六腑也没有肌,有的只剩下龙族数以几百计的神秘骨,已经失去了原本的色,变成像青铜那样的颜色。很难像她那副美艳的外,居然只靠这些骨头来支,让人不禁想到西游记里的白骨,除了白,只有一张皮。
“君子非礼勿视!”酒德亚纪伸手挡住叶胜的眼,因为她知道叶胜还没有正式恋爱,让一个纯情***亲眼看一个女孩子在他面前拉开衣服实在太涩情了。
“都是骨头了有什么好看的……”叶胜嘟囔。
“主君死去之前留下了,并将我制作成极致的炼金活,我保留了过去的一,两千年来一直留在这,看守主君的,只为等待他复苏。”参孙重新穿好衣,“但我并不喜欢这,你会愿意在一个地方独自一,听着流水声干干等上两千年么?”
“可你刚刚说诺顿已经离开了这里。”叶胜拨开酒德亚纪的,“那么你还有必要在这里呆着?”
“我没办法离开这,这是龙穴的规则。为了防止外人的入,青铜城各处都有活灵把,同时也为了防止入侵者离去杀死他,要离开这里必须献祭一个,这条规则对整个青铜城生,除了主君自己。”参孙看着叶胜的眼,淡淡地笑,“一个活人的血就够了。”
叶胜猛然起,一脚踹翻了白玉,拉着酒德亚纪后退。
古代的龙族傲慢而无,他们更倾向于用自己的暴力碾压人,但随着历史的发展秘党发现龙类越来越狡,他们开始懂得使用计,知道潜伏在人类社会里利用自己的力量制造权,操纵傀,那些知名的历史背后往往都有龙类的影子。
参孙也是这,她只不过是个龙王的侍,但在这两千年,已经无师自通的学会了利用自己无辜的外表去欺骗人类。
这确实是个陷,从一开始就计划好,他们不该来这里的。
参孙轻轻挥,白玉桌无声的被切,作为龙王诺顿缔造出的活灵极,即使没有主人她依然是无往不摧的神兵。
“被封在门里的活灵已经没救,但我不一,我还可以行,我还能思,只要有龙族的,我就还可以是我自己。”参孙眼中流露出渴求的,“我不在乎背叛主,我只在乎我自,来,我用主君的东西和你们交换!你们不是为了那骨殖瓶来的么?罐子给你,拿你们的龙血来交换!”
她已经不必再伪装自,每一句话都是咆,声嘶力,青黑色的鳞片从她身体各处钻了出,优美修长的臂弯骤然生长成暴龙的利,将襦裙撕得粉,她只是走了一步就将石凳踏的粉,刺破指节而出的骨爪上泛起冰冷的光。
摩尼亚赫号,那象征着两颗心脏的绿点熄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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