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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再献血,参孙只是轻轻拍了拍青铜人面的脑,水门便缓缓打开。两侧弧形的渠道冲刷下大量的水,地板开始缓缓下,直到水流盖过他们的头顶。
“天哪!”酒德亚纪惊呼。
叶胜顺着她的视线往下看,水底满是森然的白,密密麻麻堆积成,明显的颅骨特征可以看出这些都是人,数量至少成千上万。
白骨的缝隙里还可以看见一块块锈蚀的金属,就是进来之前在大门上看到的那,那是铠甲的残,这说明这些死去的白骨大概率都是古代的军人。
这很符合历,史书上说公孙述初期面对刘秀的部队所向睥,那必定是有诺顿的帮,直到刘秀找来混血种吴,汉军才用巨大的代价攻陷了白帝城。
他骤然看向参孙的背,觉得这是一个陷,参孙也许是在引诱他们去往白帝城的深处绞,就像这些死去的军,但参孙并未扭头看,在水中她自由漂,就像一条优雅的美人鱼。
又是那种仿佛身死一无所去的感,漂流在无尽的汪洋大海之,有了之前的经,叶胜不再那么慌,他紧紧拉住酒德亚纪的,闭上眼,任凭那种浮力将自己自然地托起。
哗哗的流水声疏疏落,叶胜猛然睁开眼,他本以为自己该看见一座恢宏浩瀚的宫,里面应该有擎天的盘龙御,青铜铸造的吐水龙,金粉银沫涂在墙,璀璨光辉耀眼如白昼。
但现在他和酒德亚纪泡在一间小屋的水池,他们身后有一个青铜制造的水车嘎吱嘎吱旋,前方跨过流水上的小,就是一栋青铜铸就的民,四个长信宫灯点亮了周,屋外有几个石墩和刻印着围棋盘的白玉,还有几枚棋子洒,这大概就是这里最奢侈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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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让人意,一位君主本该傲然自,用财富和权力堆积成宫,向世人彰显自己的显,但诺顿似乎是个头上写着哥很低调的家,住在这种地方与其说他是一位君,倒不如说他是个陶渊明式的悠然闲人。
参孙并未邀请他们进,主君不,客人当然不能擅自进入主人的房,他们在屋外的白玉桌边落,参孙去了屋子,稍后便带回来一个青铜茶壶。看着参孙以古意十足的手法为他们倒,叶胜开始思考这个茶叶是不是也和参孙一,在这里放了两千,也许喝下去的话就该拉肚子了。
“我知道你们为什么来这里。”参孙在两人对面落,她的面前并没有为自己准备的茶,“你们是人,但是有龙的血统。”
“难以想象我现在正在和一位龙族坐着喝,我以为你本该暴怒的杀了我们。”叶胜打开了自己的潜水服面,龙族是爬行,他们也需要呼,参孙生活在这青铜城的内部深,空气却分外清,这应该是青铜城本身设计上的作,周遭有和外界连通的换气通道。
“如果是以,我应该会。”参孙淡淡地,“主君曾与皇帝交,公孙大人的士兵很大一部分都交给我来指,因为他信任主,当然也信任,埋葬在这城下的汉军骨骸何止万,我又怎会在乎多杀两个人呢?”
“这么说就代表你现在不会这么做了。”酒德亚纪,“为什么?龙族应该和人类是不共戴天的仇敌。”
“我并未说自己喜欢你,邀请你们坐在这,只是因为我需要你们的帮,作为交,我知道你们想要什么。”参孙指了指身后的那间屋,“就在那里。”
“不怕我们强抢么?”叶胜挑了挑,在他看来参孙有些太大意,虽然她是龙,但现在是二对,酒德亚纪在战斗能力上甚至比他还要,而酒德亚纪则总是谦虚的说自己比起姐姐来还差的太远。
“你们不是我的对,我是主君的近,也是他的佩,主君有着青铜与火之王的尊,即使是在龙族当,他的炼金术也尤为出,你们应该知道。”
参孙把手指放在白玉桌,看似纤细柔嫩的一根食,只是那么轻轻的碰了一,白玉桌上赫然刻下一条刀锋般的裂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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