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我要拍广告!(二合一章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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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没关,林枫可以看出是万小霞的助理秦秘书。
“万总,您要的资料我都整理好了。”秦秘书手上端着一大叠文件。
“你把这些拿去林总看就行了。”万小霞正在埋头工作。
秦秘书将一大叠文件放到林枫面前就先走了。
林枫看到眼前这厚厚的一大叠文件,他只能一份份看。
星丽传媒果然是大公司,广告资源就是好,这些广告邀约都是大牌,其中不乏国际大牌。
如果是林枫的银河娱乐刚成立不久,广告资源比起星丽传媒那是差的不是一点半点。
他在不断的翻阅寻找自己的目标。
大概十五分钟后,林枫眼前一亮。
因为他找到他要的东西了。
他拿着那一份广告邀约的单子,走到万小霞面前,问道:“万总,打扰一下,我想要这一份广告。”
万小霞放下手上的工作,她接过来林枫递过来的广告邀约单看了一眼,略微惊讶道:“可乐?”
“是的,可乐。”林枫点点头。
林枫手上的这一份广告单,是可乐公司的。
“这个可能会很难。”万小霞说道。
“有问题吗?”
“这一份广告代言邀约是给陆凡的啊。”万小霞说道。
陆凡现在已经取代肖一博,成为星丽传媒的一哥,星丽传媒也花费相当多的资源,用来维持他的人气。
小鲜肉流量,不就是火个一两年。
“景先生说我无论要什么资源,都必须支持的。”林枫说道。
“不是支不支持的问题,是广告商那边点名要陆凡,我愿意给你,也可以让陆凡让出这一份广告代言邀约,但是广告商那边未必同意啊。”
林枫说道:“我会想办法说服他们的,需要你帮我联系一下他们的人,最好是邀请他们来公司,好让我带着少女时代的成员们和他们见个面。”
万小霞把头靠在椅子的靠垫上,想了想说道:“后天,他们打算过来签合约的,我可以安排你们见个面,能不能说服他们换成你的人,就看你本事了。”
“那谢谢万总了。”林枫笑道。
万小霞看了林枫一眼,说道:“这是我的工作,下午的时候我会安排人跟对方核实明天的行程,到时候会给你电话的。”
“谢谢。”
万小霞笑道:“谢什么,都是职责内的工作.....对了,我大概十分钟后有个会议要开。”
万小霞这话相当于是逐客令。
林枫笑了笑,说道:“那我就先告辞了。”
林枫拿起自己的东西,离开了万小霞的办公室,然后接着离开了星丽传媒大楼。
在回银河娱乐公司的路上,林枫拿出手机给胖子打了一个,让他帮忙找一支拍摄团队,他要先拍一份可乐汽水的广告样片,好在后天用来说服可乐公司那边的人。
不过现在,更重要的事情,就是确认少女时代组合的最终人员,并且签一份至少五年的合约。
林枫花了这么多时间和金钱打造的组合,肯定是要往更长远考虑的。
为了防止艺人单飞,必须要签署长约,以免中途打乱后面的计划。
她们之前签署的合约的公司是景致隆的星丽传媒公司,现在要转去新成立的星河娱乐公司,因为要配合星丽传媒炒作股票,所以这间公司的所有权,还得是星丽传媒的。
按照林枫和景致隆签署的合约,星河娱乐公司暂时归星丽传媒所有。
一年之后,星河娱乐公司,再转到林枫的名下。
相关的合约已经在律师的见证下,签署了。
不过林枫还是不怎么相信景致隆这个人,所以他必须要做很多事情来保证自己的权益,其中一个就是另外和这些女孩子们签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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