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一十九章 鸠占鹊巢,霸占房子住了三年!(8/8)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的方法,已经严重构成了抢劫罪!”

    “谁说抢劫需要面对面暴力胁迫才算?”

    王大锤咽了咽口水。

    看了眼办公桌上秦牧送他的“土特产”,那是一本厚厚的《刑法》。

    他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转行研究一下刑法了。

    这对中年夫妻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以及立案标准上来说,的确触犯了抢劫罪。

    而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他记得不错的话,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根据抢劫财物的多少来量刑。

    这直接抢夺一套房子……

    他一时间也算不出大概会被判几年。

    “第三个罪名,拒执罪。”

    秦牧缓缓开口。

    继续说出了第三个罪名。

    拒执罪,其实就是拒不执行罪,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指的是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对于这一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判决已经下来两年了。

    这对中年夫妻始终视若无睹,已经算得上是情节特别严重了。

    不能单纯以三年一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来判定,而应适用于后者,也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际上。

    在这个案子里,他列出的这三条罪名都是比较隐蔽的。

    大部分人都只知道这种鸠占鹊巢的行为违法,但犯罪的由头却说不出来。

    若不仔细观察分析,平常人根本不会想到这三条罪名。

    甚至不少人连拒执罪都不了解。

    违背法院判决的,拒不执行的,都将构成此罪。

    这是法律上制定出来,专门对付无赖的方法。

    不然的话……

    法院的公信力,将荡然无存。

    只不过……

    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拒执罪很少公诉。

    出现在公共视野里的次数也比较少。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