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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镯子看着款式挺精巧的,分量虽然比不上陈大力之前给周燕买的那个泥鳅背的银手镯的克数重,但是也能说得上是件颇有分量的大件首饰了。
虽然是个金镯子,却不显得庸俗。
细腻而精致的牡丹花纹,让这个镯子更加的雍容大气。
金银珠宝、金银珠宝,怪不得金子会排在最前面。以前没有接触过这些东西也不觉得有什么,但是这么一看,金子就是比银子显得奢华,显得富贵,更有一种低调的张扬感在。
不得不说,老祖宗们就是会享福。
“喜欢吗?”陈大力嘴角含笑的看着自己媳妇。
离家好几天了,陈大力的心里都跟飘着的风筝一样,没着没落的。这再见到自己媳妇和闺女,他只觉得心情突然平静了下来,似乎是在外面的一切都被抛之脑后,所有的情绪都缓缓的沉淀在了这里,感觉自己的心脏被一滩暖水泡着一般,有些软,有些烫。
看闺女、看媳妇,怎么都看不够。
周燕没有说话,她仔细端详着自己手上的这个漂亮的镯子,来回翻看个不停,似乎是爱不释手的样子。
陈大力看周燕的样子,就觉得自己媳妇应该是非常的喜欢,但是他的心里又不是那么的有把握,因为这个镯子的花纹,没有兰花那样更彰显周燕的气质,所以陈大力的心里颇为忐忑,他紧紧的盯着自己媳妇,等待自己媳妇一个准确的答复。
周燕自觉的自己是一个农村妇女,日常也没有需要什么珠宝首饰的地方。能够拥有一个银手镯,周燕自己已经非常的满足了。虽然她不敢经常带出去,总是自己在家的时候欣赏下,但是拥有不带和完全没有是完全不同的两码事。
喜欢吗?
周燕在心里问自己。
尽管她一直都认为自己不是那种追求着好吃好穿,穿金戴银的女人,但是收到自己家男人挑选出来的这样的礼物,她的心里也是激动的砰砰跳。
无它,这代表着在陈大力心里,认同周燕的付出,决定自己媳妇配得上这样的礼物。
毋庸置疑,周燕肯定是喜欢这个镯子的。
试问有哪个女人不喜欢这些金银首饰呀。试问哪个女人不喜欢自己家汉子把自己放在心上呀!这种感觉真的是太棒了。
周燕忍不住又低头欣赏起来了这个精致的镯子。
只见白皙的柔荑,衬的这手镯越发的珠光宝气了不少。圈口不大不小,刚刚合适,宽度也非常的符合周燕的手腕比例,细致的牡丹纹理弱化了金器的奢华感,让镯子也秀气了不少。
扪心自问,哪个女人能禁得起这种奢侈的诱惑,昧着良心说自己不喜欢这些。要知道,周燕自己有一个银镯子已经是周围小姐妹里最为让人羡慕的人了。何况这个是金的手镯。
“我肯定是喜欢的呀!”周燕忍不住笑了一下看向自己家汉子,陈大力能在出门的时候想着给她捎带件东西,她的心里别提多高兴了,更何况还是个金镯子,她哪里还会说不喜欢这么扫兴的话来,那样的话可就太没有眼力劲了。更何况,她也是真正的喜欢。
“这花纹是我挑的,我还以为你不喜欢呢!”
眼见周燕喜欢,陈大力就开心了。
自己媳妇喜欢就好,陈大力还害怕自己媳妇看不上自己的眼光呢!
周燕细细的把玩了半天,想着平时会磕着碰着,周燕就想摘下来再放进盒子里面保存起来。
“戴着呗!多好看,多适合你的手腕。”陈大力忍不住开口制止道,那天去黄大夫那里探路的时候,偶尔瞟见了金器店的招牌,陈大力神使鬼差的就想起了自己媳妇素净的手腕。
在里面逛了一下,第一眼,他就从柜台中看中了这个镯子,认为很符合自己媳妇。拿出来比划了一圈大小,果然是自己媳妇可以带的进入的圈口。当时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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