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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王伦之我的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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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该死的王伦(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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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万物有灵,天地间有一种奇妙的规则在维系着天地的运转,人力渺小,只有顺应天命,才能驱灾避害。无论是我们个人的生活,还是社会制度,都应该顺应着“天道”行事。

    落实到刑罚这块,《后汉书》上面记载:“春生秋杀,天道之常。春一物枯即为灾,秋一物华即为异。王者承天地,顺四时,法圣人,从经律。”

    “赏以春夏,刑以秋冬”,秋冬是农闲的时候,利用秋冬来执行死刑,还可以尽可能让更多人看到,起到警示的作用。

    于是便有了“秋后问斩”的说法。

    王伦原本理解的“秋后”,至少是在阳历的九月,所以他一直认为总还有半年的时间可供挥霍。

    可是刑罚意义上的“秋后”,宋朝规定,除了在社会上引起极大反响的犯罪事件外,一般的死刑会集中在每年的十月初一到次年的三月初十这个时间段来定案。

    至少春节期间是不会动刑的。

    但也有例外,那便是罪大恶极者立即执行。这种罪犯,要么是损害了皇帝的利益,要么就是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很不幸,刺杀蔡九,是大宋徽宗年间最恶劣的对朝廷命官袭击案,影响极大:民间称快,官员却人人自危。现在“真凶”落网,按后世的说法便要“从重从快从严”处罚。

    昨日才批准,今日是元日是真的好日子,后日初三是天庆节。

    立春就在天庆节后一天,所以梁红玉才会这么急着动手。真要到那时,就真的一切皆休了。

    其实现在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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