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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剧组非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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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运营(下)(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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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差价就可以做——说白了他们进货不是看这货好不好卖,是看市场同类产品有没有足够的竞争力,有没有横向对比后的足够降价空间,有没有让我无耻操作的空间!

    这么一来,供货商怎么能不给货?

    人家买的时候都不用告诉你我是哪儿的,随便用个名头就进货了。

    你掐的了我?

    所以供货商完全不是问题。

    至于同行愤怒问题到是比较严重,李闲云还是很重视声誉的,所以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很简单。

    再搞一家公司,把这个平***立出去,看起来完全和易胜传媒无关。

    是的,这正是吕锦的小心思。

    他和李闲云不同!

    他本质上还不是大老板,只是打工的。

    打工人的心态和大老板的最大差别就是:我在名誉上没有太多可以损失的,我也不需要考虑太长远的未来,我只需要顾及好现在,不管将来会有多少代价,至少现在先起来。

    你只有发展起来了,才能坐在那把金交椅上假惺惺的说:“我当年为了成功,做了许多不得以的选择,现在不会再这么做了。”

    没发展起来你连忏悔的资格都没有——没人听你说话啊!

    而如果能做成,那好处就多了。

    首先吕锦也不是这APP的名义老大,他另外还推了别人在台前。其次这个APP就算做起来,李闲云也绝不可能把它收过来。

    它从存在开始就是四处皆敌,名声极差,官司和敌视会是它一辈子的命运。

    李闲云这么大的老板不可能自己背负这个,但吕锦可以背负。

    所以事情最好的操作就是:这家平台伴随争议谩骂同行敌视与官司成长起来了,接着就是转卖,原来的名义负责人退出。

    李闲云以收购形式拿下,还能洗白。

    卖良心起家的老板们最还要关闭,要转移用户等等,后续也依然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而且这部分资金不在原计划里,高速发展的背后是数不尽的麻烦,而要解决这一切就离不开易胜传媒的支持。

    他们的法务,他们的资源,他们的金钱,甚至也包括部分上层关系。

    没有大树,别想作妖!

    在这种情况下,吕锦义无反顾的选择了这条举世皆敌的作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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