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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证时限[刑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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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地狱之门(一):物尽其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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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带回去鉴定。如果您后面想起来什么线索再和我们联系。另外,监控是由谁负责的呢?我们想带回去查查。”

    余萍闭着眼睛,手扶额头,叹了口气。

    “之前接到管理人的通知,这两天监控系统在检修升级,没有开启,谁能想到刚好赶在这两天崔严就......”

    话还未说我,余萍又开始痛哭。

    叶霄:“节哀,别伤了自己的身体,尸检结果出来了我们再联系您。房子里面的所有东西还希望您暂时不要移动,我们可能还会调查。”

    余萍摇摇头,脸上挂着泪痕。

    “住在这里我就会想到崔严,一幕幕像在脑海里放电影,我接受不了,我会暂时搬去会江区住。我把这里的钥匙给你们,你们需要检查什么线索就过来。”

    崔严的尸体被运回鉴定中心。

    叶霄开始解剖。

    致命伤集中于后脑勺,说明凶手是从后面袭击死者,两人未正面撞上。

    另一边,回到会江区的余萍拨通了蒋律师的电话,难过地说道。

    “我丈夫不幸去世了,麻烦您帮我清算我将要继承的那些他名下的资产股份。”

    解剖完毕。

    死者死于重物击打,创面均为圆孔形状,有的深,有的浅。

    叶霄:“死者死因确定。被击打头部导致颅内出血,颅内压升高。凶器推测是带有尖锐孔状的圆形重物。死者身体其他部分未见伤痕。”

    齐云:“有点意思。”

    李志:“啥,意思这是单纯的盗窃案吗?”

    叶霄:“死者只有后脑受创,说明死者是持续背对凶手,应该是被凶手一击击晕。因为正常人在后脑被打时,且尚有意识的情况下,会捂伤口,并回头看。”

    死者手上没有任何捂口伤时留下的血迹,说明死者受击打时已经失去意识。

    另外一点同样可以说明这个情况。

    被偷袭后的人如果意识尚存,会下意识地看向有危险的地方。

    这是因为生物趋利避害的本能使然。

    识别危险并躲避危险。

    凶手一开始就从背后突袭,击打死者后脑,所以凶手是绝对不会因为受害者回头而停止击打。

    如果死者被击打后脑并回头,那么死者正侧面也会留下击打印迹。

    但死者只有后脑有伤。

    齐云:“受害者没有看到凶手,凶手也正好将他一击打晕。入室盗窃的话,完全没必要杀人。”

    叶霄:“是的,这不能解释凶手为什么要在死者失去意识时反复击打,直到死亡。”

    李志:“看来这个案件,不是入室抢劫那么简单。”

    赵淼:“如果不是入室盗窃意外杀人,那凶手应该自己带有凶器吧。”

    叶霄:“未必,既然他是想伪装。”

    齐云:“再去案发现场查探。”

    来到现场。

    警员们仔细搜寻着叶霄所描绘形状的凶器。

    直到赵淼:“你们快过来看!”

    叶霄过来,看到赵淼指着柜顶的一桩檀木装饰。

    檀木饰品的背后正好有一个小勾一样的凸起。

    尖锐、类圆柱形。

    符合凶器描写。

    叶霄踩着凳子取下这尊檀木装饰。

    在手里微微转动这桩沉甸甸的檀木饰品。

    尽管这尊檀木本身是深紫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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