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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国的用途。
澳大利亚就很干脆,摆明了要钱,要岛国用等额的矿物,贵重金属换取。结果就是没有一条军舰获得赔偿。澳大利亚的军舰大部分是英国人的淘汰货色。
关于战争赔偿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只有国才有资格赔偿,而澳大利亚于1931年就立国了,是有资格分配军舰的,但是他选择了要钱。
从价值上看,要军舰更合适,但是从恢复经济上看,要钱更好。不好估算民国和澳大利亚谁才是最正确的做法,一个要钱发展经济,一个要船,巩固海防,应该说都对。
李乌拉也放弃了索要军舰和赔款的念头(实在是美国人的船卖的太多了,赔款还不如他自己去捞一票来的更快,更多),而且这样可以换成了获得美国人的同意,临时开放岛国更多的城市给新国驻军,时间都是半年。
还有分配的军舰,大部分都是小船,可能还没有打捞起来的军舰好用,更加不用说和美式的船只相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