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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金首饰能看了吗?”
话音刚落,立刻有人奉上了匣子,打开一看,虽然金光耀眼,可做工都很一般,簪子更是细细的一条,感觉没有银饰精致,也是,除了贵妇人,谁家能成天戴金子呢?
“那个,这个价真是卖不了,小姐能给添点吗?我替东家做主了,一归您了。”
林筝轻蔑的看了他一眼,这水分也太特么大了,镇店的宝贝能打到一折,
“娘,正街上还有两家呢,咱们去那边看看,”说完,拉着娘和姐姐扬长而去。
到了外面,华氏才觉得出了一脑门子汗,
“刚才吓死娘了,那么小的玉就要一千两,原来是唬人的,一卖啊。”
“这叫宰一个是一个,如此做生意,离关门不远了。”
“要是真花一千两去买,不就是被骗了吗?”林阮更是不解,可林筝又笑了,
“呵呵,也可能有人就是喜欢,一掷千金多畅快啊,还能出去跟人炫耀,所谓黄金有价玉无价,你认为值那就值呗。”
这种人在前世可不少呢,一个包包都能值上一套房了,买起来也是不眨眼,不就是为了满足虚荣心吗?
华氏坚决不去看首饰了,林筝无奈,只能一起去了街市,这天正好逢集,街道两边都是小摊,小到一双草鞋,大到藤制家具,还有竹制品,可谓应有尽有,都是生活用品。
“筝儿,我做的那些包包,可以拿到这里卖吗?”林阮看的眼热,
“不行,那些包虽然用料普通,却是独一无二的,那份创意不便宜,虽然没想着卖个天价,可不能沦为地摊货,那边有个成衣店,咱们去看看。”
这正在说包呢,怎么又要看衣服?可看到妹妹已经进门了,只好扶着娘也跟了进去,
这家店的东家她曾经见过,一个干练的妇人,当时店里伙计也染了病,可这位东家不光尽力救治,还亲自照料,林筝对她的印象特别深。
“客官,这边的衣裳都是刚刚做好的,您看看,什么颜色都有,这天就要冷了,夹衣可穿不住喽。”
伙计正是生病的那个,此时热情万分的招揽着客人,推荐那新制的棉衣。
“你们东家在吗?我想见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