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南洋1933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150章 P-36(2/2)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推磨,这一次的出访可谓是极其的顺利。

    于万良这厮一眼就相中了在二战历史上大名鼎鼎的p—36战斗机。

    有需求就会有设计,p-36战斗机起源于寇蒂斯公司竞标于1935年米帝陆军航空队提出的战斗机设计需求。

    这是一架全金属、低单翼、采用可伸缩起落架设计的全新战斗机,发动机采用了莱特公司的气冷式发动机。

    没有谁能一帆风顺,飞机设计也是如此。寇蒂斯公司于1937年5月参与竞标,期间因诸多事故。

    故要求米帝***方延长了试飞时间以求公平,同时对设计进行了改良,将表现不佳的xr-1670发动机换成普惠了r-1535,然而结果却依旧有些差强人意。

    虽然一同参与竞标的xp-35在部分性能上不如75型,生产成本也较高,但米帝陆军还是决定采用xp-35作为新一代的战斗机。

    然而在1936年6月,出现了新的契机,由于陆军担心xp-35无法如期交货,于是向寇蒂斯公司提出了3架75b型的生产订单。

    所用发动机在陆军要求下改为使用普惠r-1830-13,武器为机鼻一挺0.50英寸与0.30英寸机枪。

    1937年3月,寇蒂斯公司生产的第一架y1p-36交付给军方进行试飞,参与测试的人员对于新飞机的性能,尤其是运动性能那是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顺眼。

    无论是在各速度范围下操作的控制与反应,还是稳定性与操控性都有很好的评价。

    同年7月,米帝陆军对寇蒂斯提出了210架p-36a的生产合约,这也是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数量最大的军用机生产合约。

    这毕竟是米帝国的武器供应商,在没有军方点头之前,谁也不敢贸然的单方面出售。

    然而当余华私下提出想要赞助米帝陆军高层一笔办公费用之后,陆军军方居然爽快的答应了,字保中知道后忍不住直呼这踏马的就是契约精神。

    没有米帝军方的阻挠,双方的谈判进度很快,仅仅用了一周时间,双方就敲定了各种合作细节。

    寇蒂斯公司向发展区出售p—36生产技术,出售两条闲置生产线,同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入驻发展区展开培训。

    作为限制条件,发展区所生产p-36飞机只允许自用,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出售,包括老家和不列颠帝国。

    同时若是发展区有其他飞机需求,必须优先考虑寇蒂斯公司。

    一事不妨二主,于万良和余华又向寇蒂斯公司购买了一大批侦察机、教练机,加起来足足有九十多架次。至于轰炸机,那确实有更优的选择。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