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提示:为防止内容获取不全,请勿使用浏览器阅读模式。
菜呢,就看到闺女出来了。
“娘,再躺下去我人就废了,我都好多了,没啥事了。”而且今天她还要去找村长商量事情呢。
“那行,要是有不舒服的再跟娘说。”陆彩凤说道,然后拿上洗好的菜,拐去屋里做饭去了。
沈娇娇也不闲着,就去厨房帮她娘烧火了,中途,她还往灶台里扔了两个红薯,这样烤出来的红薯是沈娇娇最喜欢吃的,软糯香甜。
在现代的时候她经常和同事开玩笑,要是实在有一天混不下去的时候,就去摆摊卖烤红薯去,也能发家致富。
可别小看这小吃摊,人家一年赚的比当初沈娇娇打两三年工挣得还要多,单说她上学的时候,学校附近卖煎饼果子的,卖了三年都在她们那边的学区房全款买了套房子,可见有多挣钱。
沈娇娇估摸着,再有几年的时候,就遍地是黄金,你干啥啥挣钱,那才是她挣钱的黄金时期,到时候,她要挣得盆满钵满的。
秦风天天早出晚归的,又没有收到他妈的信,加上陆子昂又不会上赶着和他说话,还没有和陆家老爷子碰过面的他,自然不知道陆老爷子下乡抢他媳妇来了,所以,他和往常一样,洗完脸就直奔媳妇家里去。
结果敲了媳妇那屋好久的门,都没见开门,秦风以为还没醒,就自顾自的在院子里劈起柴来。
等沈娇娇听到动静后,手上拿着刚烤好的红薯就从厨房里出来,看到袖子撸起,拿着斧头的秦风在干活,胳膊上的腱子肉一动一动的。
一看就知道有不少力气。
沈娇娇像是想到什么了,脸一红,随后赶紧把脑子里的坏思想给甩出去。
“干嘛下床。”秦风大清早的看到他媳妇了,心里高兴的很,只是面上并不显。
“我好了。”
“亲戚走了?”亲戚这个字眼还是他从媳妇口中知道的,但是他妈不是说女孩子一般不是七天么?他媳妇这满打满算的才是第五天啊。
难不成生病了他媳妇又?秦风决定下次带他媳妇去京市的协和找医生好好看看,他奶奶年纪大了,看病一点都不靠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