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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风与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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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章 第三十四章(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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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今天吃了我女儿,以后你我就不是兄弟了,而是仇人。”

    “哈哈哈,真是笑死我了。”

    “你以为我在开玩笑?”

    梁逸说得轻描淡写,但是那份淡定却让人感到不寒而栗,徐飞宇脸上的笑容登时凝固了。

    “为了一头牛,你就这么对自己兄弟?”

    “我是为了苏夕。”

    听到这么一句,徐飞宇别说吃牛了,他连喝水都没了心情。

    之前,他无论如何都想不明白,苏夕到底看上梁逸什么了?

    看上他有钱,看上他长得帅?

    这些他徐飞宇也有啊。

    他承认,他是个花花公子,可他梁逸也没比他好哪儿去啊,性格阴郁不说,还从不把别人当人看,脸上永远写着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

    直到亲耳听到梁逸说“我是为了苏夕”时,徐飞宇算是彻底明白了。

    苏夕喜欢的就是这样的梁逸,喜欢对别人冷硬刻薄,只一心对她好,甚至于把此生全部的柔软与深情都给了她的,梁逸。

    这种全心全意的投入,徐飞宇做不到。

    这辈子都做不到。

    *

    救了一条小生命,近日所有的不快瞬间被苏夕消化光了。

    这也多亏了梁逸。

    想到这,她乐颠颠朝梁逸跑过去,说:“二哥,这次真的太感谢你了。”

    又对他说谢谢。

    她忘了,梁逸可没忘。

    风沙袭来,梁逸站在太阳投射的冷光之下,捏了一下苏夕的下巴,提醒她:“我之前是怎么跟你说的?如果你再对我说谢谢……”

    老子就X哭你。

    苏夕顿时想起来了,羞涩到无以复加的时刻,她埋头笑笑,说:“二哥只是让我别再说谢谢,可是我刚刚分明说的是‘感谢"。”

    梁逸微眯起眼睛,浑身上下散发着十足的危险气息,“我想,小学生都知道,感谢的近义词就是谢谢。”

    她能咬字眼儿。

    想不到,他比她更能咬字眼儿。

    苏夕甘拜下风,只好认了怂,“二哥,虽然我成年了,但是我还想多做几年纯情可爱美少女,所以你就饶过我这一次吧。”

    梁逸笑,“可以饶你一次。”

    苏夕轻声嘀咕一句:“又要说但是。”

    果然——

    “但是,你总该满足一下老子的意Yin心理吧。”

    “什么意思?”

    “就是老子想亲你,想看你脸红心跳双腿发软,倒在我怀里的意思。”

    苏夕刚被梁逸揽到怀里,徐飞宇的声音就从远处传来:“梁二,我打了好多只家雀儿,你吃鸟肉吗?”

    好好的氛围,就这么被徐飞宇给破坏了。

    梁逸缓缓放开苏夕,有沙子划过他的脸,他烦躁的用衣袖蹭了一下。

    合着大风,他朝徐飞宇慢条斯理吐出八个字——“吃你大爷,你个鸟人。”

    徐飞宇懂了,是他的到来坏了梁逸的好事,从未做过电灯泡,换句话说,还未有人敢做梁逸的电灯泡,徐飞宇决定做第一人。

    被梁逸骂完,徐飞宇不气也不恼,反而把紧紧跟在他身后的李茉莉叫了过来,“茉莉你来,我们今天就陪梁二爷在这片大沙漠里,观观日落,聊聊人生。”

    李茉莉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想着徐飞宇在哪儿她就在哪儿,于是,她陪同徐飞宇双双站在梁逸和苏夕面前。

    僵持片刻,梁逸面无表情的问他们:“不尴尬么?”

    徐飞宇坏笑着摇头,“在小爷儿的字典里,就从未有过尴尬二字。”

    李茉莉摸不清状况,站在一望无际的沙漠里,望着天边的落日惊叹一声:“啊好美,这让我想起了一句古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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