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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的小姑娘,死后保留了一缕残魂,却是被某个犯罪集团得到,犯罪集团的邪修,将她炼制成了鬼修,要她利用鬼魂的能力去犯罪。
小姑娘拼死不从,好几次都想逃走,却是触怒了这些邪修,被打得魂飞魄散。
这件事曝光之后,那些邪修当然就被逮捕。
然而在法庭上,他们的辩护律师却在无可辩驳的证据面前振振有词&ash;&ash;是,他的当事人承认将这名小姑娘打得魂飞魄散,但是人不可能死两次,这个小姑娘早就死了,而且是很正常地病死,并不是被他的当事人害死,所以从技术上来讲,他的当事人并没有‘杀死’那个小姑娘,也就谈不上谋杀罪了!
杀人,当然犯法,但杀鬼呢?星耀联邦是讲法律的,杀鬼犯法吗?
原本,只是简单的刑事案件,但正好处在两股思潮的激烈碰撞中,最后就闹到了联邦最高法院,变成了定义‘鬼’和‘人’的大激辩!
究竟,一缕藏匿于灵械义体中的神魂,算不算是人呢?杀死一个有独立意志,有自由思想的鬼,算是犯了‘谋杀罪’吗?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