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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归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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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太平洋篇_第八十三回 签署协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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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专家:“在这套行政架构下,国王只是国家的象征,国家的所有权利分成三部分,第一是立法机构,第二是执法机构,第三是行政机构,三个机构独立运作互不隶属,相互制约实现**。”

    国王只是国家的象征,这个信息量太大,众大臣一时难以消化,处于风中凌乱中需要静静,千万不要问静静是谁,否则跟你急。

    过了好久,负责教育的大臣小声道:“那个...那个专家,能不能详细解释一下这三部分的职能?”

    从大臣的语气里,可以听出他有点害怕,在害怕中又包含了兴奋,甚至可以听出还有小小的期待。

    法律专家:“议会所有的议员通过选举产生,他们负责完善法律,批准政府预算,同时监督政府的行政权职,具有罢免政府阁相的权力。政府的最高执政官是阁相,同样通过选举产生,他负责国家所有的行政职能,包括制定国家的发展刚要。执法机构由最高法官负责,他通过提名由议会任命,他的判决属于终极判决。以上是三个机构的基本职能,三方都有其他两方没有的权力相互制衡。”

    听起来有点糊里糊涂,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政治架构还是不清楚,在这样一个政治架构里,会不会出现相互扯皮的现象?

    说实在的,任何受到制约的权力都会出现扯皮的现象,这是**赋予的内容,也是**的根基,扯皮表示有不同意见,而且这种不同意见能够表现出来,否则与皇帝的绝对权力有何两样!

    专家知道众大臣的疑惑,问题是,有必要解释吗?

    专家接着介绍了内阁属下的各部门职能,听到一个政府有这么多职能部门,众大臣一个个眼放金光,他们心里想,有这么多部门,怎么也有个部长当当吧。

    这是他们的误解,像汤加王国只有几万人的小国家,到最后,很多部门都进行了合并,文化,教育,医疗合并成一个文卫部,工业,农业,工商等相关的生产交易部门合并成一个产业部,外交,福利,税收合并为外事部,总之,汤加王国最后只成立部门,大失众大臣所望。

    至于军队体系,专家没有介绍,这是王景弘的意见,王景弘认为,一个小小的汤加王国没必要成立军队,作为国土的安全,明帝国可以为他们背书,当然,警察还是要有的。

    到下午,在汤加王国众大臣似懂非懂,似理解又似不了解的状况下,国王代表汤加王国在外交协议上签字,王景弘则代表明帝国在外交协议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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