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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归明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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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太平洋篇_第七十七回 汤加王国(二)(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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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们的意下如何,当然,这个方案最终还得你们的政府批准,我们尊重你们的选择。”

    接着由法律专家解释方案,法律专家:“我们提出的解决方案分成几个部分,首先是土地,这些属于国家所有,不管是个人还是集体,只有使用权,这个使用权的期限可以参照我们明帝国,我们明帝国是八十年。”

    在汤加王国,土地归属一直含糊不清,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这样的状况对政府最为有利,不管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只要政府愿意便可无偿征用,最多给一点点的补偿,个人一点办法都没有,假如能够用法律的条文进行保护,肯定不会有人有意见,当然,国王除外。

    法律专家:“第二是村民的住宅使用权归个人,而村里的公共设施归村庄集体所有。”

    这条同样没有意见,本来这些房屋就是归个人所有,只是没有法律规定罢了。

    法律专家:“第三,市政设施,医院,学校等公共设施归政府,我这里指的是村庄外面的公共设施。”

    公共设施基本上不赚钱,不但不赚钱,还要不断投入资金进行完善和维护,在他们的认知里就是这样,看他们没有不同意见,专家懒得告诉他们,其实市政设施是可以赚钱的,而且很赚钱,比如自来水系统和电力系统,在明帝国是躺着赚钱的行业。

    法律专家:“第四,经营性资产,包括酒店,码头,仓库,商店等等,我们的建议是成立一家股份制公司进行运营,股份由政府和村庄共同持有,具体的持股比例,我们建议各占百分,这样一来,政府除了税收外,还能够通过公司的运营得到利益,而村庄同样可以通过公司的运营得到利益,村庄有了收益又可以分配给村民,三方面都能够从中受益,当然,股份怎么样分配还要得到你们政府的同意,因此,我们建议,由村长和村民代表,三位先生,我们太平洋舰队指挥部一同前往你们的都城,参与到具体的谈判中。”

    这个方案考虑了各方面的利益,听起来很不错,可见明帝国是真心在帮助他们。

    负责人:“这个方案非常全面,我个人没有意见,问题是,我们国家没有相关的法律。”

    王景弘:“法律不是凭空出来的,社会要发展,人类要进步,法律也要一步步完善,我想,通过这几条法律对你们汤加王国有大好处,相信你们政府会采纳。”

    也许吧,但愿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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