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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还是那三个包,但经简峋这么一摆放设计,金丝绒的柔软黑底衬得包颜色更鲜明好看,黑底本就衬其他颜色,叠加上树枝和树叶的点缀,粗糙的布料边反而因为贴近原生态的感觉,有了几丝非机械化的韵味。
“珠宝店都这样摆。”简峋:“珠宝的引人注目一半来源于自身,一半来源于灯光和点缀。”
刑琅:“……”
哦,原来他在珠宝店还兼职过。
心里是这么想,但刑琅偷眼看简峋时,目光已经逐渐变得不一样了起来。这个男人比他想象中会得更多,他就像一本始终读不完的书,在经年累月中的拼搏中,变得更有味道。
也不知道什么女人有这个福气,成了他的前女友。刑琅酸唧唧地心道。
在他胡思乱想时,后面忽然冒出不确定的声音,“老板,这个包是要卖吗?”
刑琅“噌”地转头,看向那人。
女孩被吓得眨了眨眼,“……老板?”
这种叫法太陌生,从未听见过,之前也未想想过会放在自己身上。刑琅愣了两秒还没反应过来,被人从身后拍了拍肩膀,“开张了。”
下一秒,刑琅终于缓过神。他咽了口唾沫,脸上的表情说不出是开心还是怪异,一副想笑又得忍住的模样。
刑琅嘴角上扬,两眼亮晶晶地道:“对,我是老板。”
简峋指腹滑下时,轻揉过他的发尾,像对少爷今天笨拙却坚强的小表现给予无声的鼓励。
——做得很好,慢慢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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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刑在一点点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