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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朱棣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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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九章:天地会(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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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后来又有亲生子,家产由过继者和亲生子平均分配。

    过继,是要改变过继之子的宗族关系;而乞养,只是将他人家的孩子收养于自家的行为,并没有宗之所属关系的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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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此,在大明并不禁止民间的异姓收养,无论是同姓还是异姓都可以收养,但是在理论上不得将收养的义男立为嗣子,义子也不能像嗣子一样被载入宗谱。

    之所以说是在理论上,是因为宗法制认为在没有亲生子的情况下,可以收养同宗义子来维持对祖先的祭祀,但不能收养异姓子祭祀先人。

    然而,宗法制是为贵族设置的,对于平民来说,有个孩子继承家业赡养他们就行,其他都无所谓。

    尤其是从永乐中期开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贫富分化日益严重等现象的出现,平民的宗法观念进一步澹化。

    宗法、立嗣本是针对贵族的“礼”,是避免贵族的爵位、官或名利等落入他人之手而采取的措施,但是寻常百姓并没有这样的担忧。

    再者,对于大明朝廷来说,地方官府并不关心百姓家庭中由谁来继嗣、谁来祭祀祖先的问题,官员们关心的是百姓们户籍的存续和析分,在乎的是对治下人口和赋税的控制。

    不管是由亲子承嗣,还是由义男承嗣,只要征收的赋税不受影响,地方官府对此并不会强加干预。

    由于这种宗法观念的澹化,乾熙新政推行期间,朱高煦进一步放松了对民间收养义男的限制。

    此后,当由百姓收养的义男承袭家业时,在没有人事纠纷的情况下,地方官府一般也会予以承认。

    从永乐十七年朱棣放权给朱高煦秉政开始,到如今的乾熙十九年以来,通过近三十年时间的积累,类似刘三这样孤儿出身的天地会成员,整个大明境内还有两千多名。

    他们主要分布在官场、商场以及军中。

    没错,军中也有天地会成员!

    前文说了,没有被人领养走的孩子,会被选入幼军新兵营,加以培养后就会进入军中效力。

    一般而言,由于天地会成员皆是孤儿出身,又是受朱高煦恩惠才得以长大成人,所以他们对朱高煦的忠心要超过锦衣卫密探很多。

    但是,也存在一种例外,那就是通过制造死亡假象,改换身份来摆脱天地会。

    当然,这种人非常少,毕竟朱高煦不限制天地会成员娶妻生子、做官经商或者干其他事。

    这些天地会成员在孩童时期被养父母收养后,六成人会被养父母视为己出,四成人会像李三那样被收为义子培养。

    故而,被养父母视为己出的,大都会走养父母为他们铺设的人生道路,而被收为义子的,其人生之路早就被安排好了。

    所以,对天地会成员来说,士农工商等身份,不过是他们掩盖皇帝密探身份的外衣。

    他们这些密探从来不是放养,而是有着严密的组织架构与晋升、贬谪等奖惩机制。

    天地会按东南西北中分为五个分舵,每个分舵设舵主一名,总掌本舵之事,设副舵主两名,分掌执法、考功之事。

    每个省设一个堂口,设堂主一名,副堂主两名,对接分舵之事。

    堂口属于分舵的下属机构,执行分舵的命令。

    每个府设执事一名,副执事两名,负责具体的事情。

    每个县设行走若干名,配合执事执行任务。

    也就是说,天地会成员有七个等级,由高到低依次是舵主、副舵主、堂主、副堂主、执事、副执事、行走。

    不同级别的天地会成员,享有的权力和地位,以及能够调动的资源也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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