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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个男人穿着一件方格子衬衫,鼻梁很高,侧脸看起来像极了李国华,他正扶着乔站立着。
“你是怎么想的。”高个子背对着我,侧头望向格衫男人的时候才让我看见他含着的下巴,用低沉得近乎有些恫吓的语气问道。
“我只希望情况并不如想象的那样糟糕。”他勉强回答道。
“乔,你喝得有点多了,酒精有时候能让你脆弱得像一个口齿不清的老太太,你尽量不要这么做,尽量要让自己看起来体面一些,这样在你大把花钱的时候才能多一些选择。只要你穿上高档西装,把皮鞋擦亮,照我说,你能选到一块全深圳最好的墓地。
这个世界上天天都在死人,有些人是咬着牙死的,有的人在死的时候也不过懒洋洋地伸了伸舌头,这没有什么两样。
你即使想出了几句话,让自己激动得不行,也不应该在自己即将死之前说了出来,那样只会让你身边的人大吃一惊,瞪着眼睛将你的死相记得更清楚。这没什么作用,乔。
自从你粘上白粉生意,就没有作用了。
他们可能会告发你,说是你在小的时候教会了他们系鞋带,教会了他们吃带棒棒球的冰激凌,还有亲女人的屁股。他们轻薄,没有能力,胆小又贪婪,我敢说他们活得一点都不轻松。
大部分人会这样做,我敢保证。”等他说完,他的右手已经伸到胸前。
如果也像我一样别着一把仿真手枪,我想他会拿起手枪,将枪上膛。
他没有够到那把枪,当他用一记摆拳将乔击倒,用从乔手中夺过来的酒瓶在砸向乔的头的时候,我说,嗨,别动我朋友。
乔还年轻,比离开我时更有气力,他挣扎着想要爬了起来。
不过样子难看极了,前额像开裂的老树皮,整个上身歪向一边,脑袋被突如其来的撞击轰得像嗡嗡响了一整天的马蜂窝,剩了一条腿还能蹬几下。
他打得整齐的领带和刻意扎进皮带的高领衬衫全都乱套了,从头顶滴到胸口的血迹在迅速朝四周扩散,几乎快要浸湿了它们。
酒精随着血液从头皮和嘴里一起淌到地上,将冰酒特有的香气渗进土里去。
高个子转身看着我,看着我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他一定看见了我一身乌黑的衣服,亚麻质地,在脱氧水里漂白过不然后再投进墨汁染缸里,非常显眼,无论是在白天还是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