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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魏读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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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七章:又要我作诗?烦不烦啊!许清宵花式装哔!(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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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什么心,难道您不知道吗?”

    许清宵出声,官商的银两,可算不进其中,国库有银子,但都是准备水车工程的,哪里是给番邦来使的?

    给这一群白眼狼?

    如果大魏鼎盛时期,你说给点就给点吧,就当花钱买名声,也不怕你们叫嚣。

    可现在给了银子,人家开开心心来大魏京都,吃好的喝好的,全部由大魏来买单就算了,还高高兴兴带着钱回家?

    回过头如果大魏不行了,这些番邦来使会来帮忙吗?答案显而易见啊。

    肯定不会过来帮忙,不乘火打劫都是好事一件。

    所以许清宵肯定不愿意把钱送出去啊,自己辛辛苦苦赚的银子,要给你们自己给去。

    再加上桃花庵的事情,许清宵还没忘记呢,就番邦那个样子,让自己给钱?

    想屁吃呢。

    “知道又能如何?能怎么办?”

    “总不可能不回礼吧?若真这样,大魏王朝的颜面放在何处?这帮番邦异族,还不要大骂我们?”

    “如今突邪王朝和初元王朝时不时派人与他们交接,如若这样,只怕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啊。”

    谈到正事,王新志显得十分认真,公事公办,提出问题。

    “怕什么?”

    “王大人,钱财是稳不住两国关系的,说句不好听的话,倘若大魏真有难时,这些番邦会因为今日之礼,而出手援助吗?”

    “该走的照样会走,不会走的,赶都赶不走。”

    许清宵目光笃定道。

    这话不假,说的好像给了银子,对方就会对大魏臣服一样?

    可王新志还是有些犹豫,不知道该说什么。

    许清宵的声音继续响起。

    “王大人,万国来朝靠的可不是金银珠宝,而是堆积如山的尸骨啊。”

    许清宵开口。

    大魏王朝之所以能有万国来朝的鼎盛时期,靠的真不是金银珠宝,而是那堆积如山一般的骸骨。

    敌人的尸骨,自己人的尸骨,靠的是武力,而不是财力。

    这句话没有任何错误。

    王新志也没有沉默了。

    “那你的意思是?不收礼?”

    王新志问道。

    “肯定收啊,陛下寿诞,若是不收岂不是显得我们大魏没有气量,瞧不起他们吗?”

    “而回礼,咱们也回,只是换个方式回。”

    许清宵笑道。

    “换个方式?换什么方式?”

    王新志好奇了。

    “我问你个事,王大人,这世间上有什么东西既比黄金珍贵又连糟糠不如?”

    许清宵问道。

    这个问题把王新志问到了。

    又要比黄金贵,又不如糟糠?

    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啊?

    王新志皱紧眉头,死活想不出来,而许清宵也没有卖关子,直接拿出一张宣纸,摆在王新志面前,

    宣纸上赫然写着‘将进酒",并且皆有落款。

    “书画?”

    王新志回过神来了,他知道许清宵说的东西是什么了。

    这书画的确比黄金珍贵,但主要还是看是谁的,就好比许清宵的书帖,若是许清宵亲笔亲名,拿出去卖,一万两白银都不足为过。

    甚至几万两十几万两也是有可能的。

    并且如若等到许清宵成为了大儒,或者是天地大儒,那这字帖价值,也会跟着增长。

    可若是有朝一日,许清宵当真成为了圣人,那就是无价之宝,圣人亲笔。

    甚至现在大魏京都,也有商人想要购买许清宵的亲笔书帖,开两白银的价格。

    足以证明许清宵如今的名气有多大了。

    但同样的,这种字帖其实没有任何作用,对比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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