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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刘备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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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稳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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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报复,简直想想就胆寒。

    而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刘贝毕竟没触犯到他们的利益,至于王宏东那些人,谁是苦主谁去喊冤,自己何必做这个出头鸟,烦恼只因多开口,是非皆因强出头,这个道理他们还是懂得的。

    最关键的,是刘贝手里面有大义,州府的公文就在那里放着,万历四十三年的惨剧依然历历在目,刘贝为了维护朝廷,这么做最多也就是个过激。

    而且刘贝在斩首女干细之后,第一时间的安抚了这些乡绅,同时还降低了他们今年的税收,还给他们提供了其他的各种优惠,比如巡检司负责保护他们的货物进出安全。

    后世不少人总认为,大明朝对乡绅是免税的,其实这是一个常识性的错误。

    朝廷从来没有免过乡绅的税务,但是士绅勾结县令胥吏等基层官员事实上做到了不交税。

    比如对于官府分派下来的赋税,乡绅、豪强地主往往采用“飞洒”、“诡寄”、“包纳”等手段逃避,向农民转嫁,这更加重了农民的负担。

    “飞洒”就是地主把自己应纳的赋税分成细数,洒派到在籍的农民身上;“诡寄”就是地主把自己的土地假称属于逃户、绝户的名下,借以免去赋税;所谓“包纳”,就是地主虽然买了农民的土地,但不肯接受应承担的赋税,仍由出卖田地的农民交纳。

    明朝定额税制,每年田赋总计2600万石粮食左右,当绅士大量占田之后,为了保证税收,只能让农民承担了。

    也就是说,没有地方官的默许或者支持,乡绅想逃税简直就是天方夜谭。

    这也是为什么乡绅都会想方设法和县太爷搞好关系的根本原因。

    刘贝在利益方面给了他们足够的好处,甚至于比前任县令还好,比如,他将王宏东、郁旺财等人的生意都分给了他们,他们吃饱了撑的反刘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至于王宏东等人,抱歉,老子和他们不熟,他们是谁啊?

    刘贝也不是不想一鼓作气连乡绅一起拿下,但是他深知这个时候这么搞就是自掘坟墓,毕竟,自己的官职太小了,地位也太低了,声望更几乎为零,做事情要一步步来,绝不能贪功冒进。

    好在自己这次收入颇丰他,他有把握让百姓过上一个好日子,既然可以两全其美,自己没来由的往死胡同里面逼这些乡绅,来个赶狗入穷巷。

    无论到什么时候,稳定都是大于一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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